7月27日,PG电子代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、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吉利集团、浙江吉润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》,同意全资子公司PG电子代理电动汽车电池有限公司与吉利汽车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吉利集团”)、浙江吉润汽车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浙江吉润”)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山东吉利PG电子代理动力电池有限公司,产能建设包括电芯、模组及电池包产线,主要专注于配套生产HEV(48V)动力电池包,满足浙江吉润、吉利集团及关联方全系列HEV汽车动力电池产品的需求。
本次合作旨在强强联合,有助于充分发挥PG电子代理在HEV电池的技术研发优势及吉利集团、浙江吉润的资源优势,进一步深化各方的合作,实现合作共赢。有利于PG电子代理动力电池产品持续拓宽国内外业务市场,锁定中高端客户,拓展业务规模,降低经营风险,提升PG电子代理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持续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,对落实PG电子代理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具有积极意义。